探究木材加工企业专项清理整顿行动
2014年初,在建宁县轰轰烈烈地展开了一场木材加工企业专项清理整顿行动。本次行动为期三年,主要是提高森林资源利用率,同时促进闽江源头的生态建设。而一转眼到了岁末,让我们随着鲁班园来共同探究这项行动开展得如何。
全面清理整顿保护生态资源
建宁是林业资源大县,拥有林业用地210多万亩。然而,2008年雨雪冰冻灾害给建宁林业带来了严重损害。据统计,建宁县共损毁林木152万亩,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71.7%;损毁林木总蓄积量378.7万立方米,占全县林木总蓄积量的38.6%。全县林业直接损失近9亿元。
“灾后三年时间,清理了120万立方米木材,这几乎是全县10年的存量。2010年后,县里的大部分木材加工企业几乎都面临原料短缺的困境,处于半生产、半停产的温饱状态。”建宁县林业局副局长董德兴告诉记者。
这种情形下,部分木材加工企业为维持生产,不惜铤而走险,违法收购私砍、私运的木材,对森林资源造成较大破坏。而原有的一些小规模、低水平、高耗能、高污染的木材加工企业也不符合建设生态县的要求。
今年2月,建宁县出台了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顿工作方案。县林业局按照方案要求,对木材加工企业进行摸底,听取企业的建议意见。随后,以保护合法、取缔非法、规范经营、强化监督为原则的清理整顿,在全县铺开了。
对木材加工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主要依据两个指标:一个是2012年度和2013年度平均上交国、地税(含企业所得税、增值税、城建税和个人所得税)合计是否达到30万元;另一个是2012年和2013年度平均加工量是否达到3000立方米。以上两个指标未达成者,要求在今年6月底之前进行技改,扩大生产规模,否则将收回《木材经营(加工)批准书》并在林政系统注销该企业。
“这两个指标是依照县里木材加工业实际情况,经过多方讨论、论证定下来的。今后随着技改提升,我们也考虑对一些用量未达标,但高附加值的企业给予适当放宽。”董德兴说。
在4月份时,建宁便停止了木材加工企业进仓杂木,同时规定企业库存的杂木必须在6月30日前出仓,逾期便不再办理出仓手续。以此来达到杂木(阔叶树种)对涵养水源、净化空气、防止水土流失、修复森林生态系统的重要作用。截止到目前,各木材加工企业已经全部停止加工杂原木。






